2024年3月20日,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曾令辉教授与国教院汉教专业3班的同学开启了德法课的第一章“领悟人生真谛,把握人生方向”,启发同学们对人的本质的认识和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的思考。
问题一:人是什么?
这是曾令辉老师提的第一个问题,一个同学回答人是直立行走的有思想的动物,另一个同学说人是能独立思考的有思想的动物。曾老师总结到,两位同学都提到了动物,与人是自然存在物这一特性相关,人来源于自然界,具有本能和兽性。同时,人也是社会存在物,社会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人与社会活动密不可分,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还是精神存在物,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实践人生,感悟人生,形成相应的人生观。
问题二:人性是什么?
曾令辉老师带我们认识了“人是什么?”之后,又带领我们对人性是什么进行学习。曾老师指出,所谓人性,是指人之为人,并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性,即属人的特性。儒家孟子认为人性本善,而法家荀子则认为人性本恶,两位思想家对人性认识大有不同,甚至是对立的。因为二者是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对人性的认识,孟子从道德层面,荀子则从法律方面认识。我们的大学学习阶段正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阶段,我们应该正确认识人是什么,人性是什么,从而形成正确的三观。在曾老师的带领下我们认识到: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一个人的人生旅途才会有灯塔,才会有指明灯,才会有面对生活的勇气,才有可能成为一个高尚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人只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才会将国家、人民放在心中,才会明白奉献的意义,才会成就伟大的事业。
问题三:人的本质是什么?
曾令辉老师解释,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揭开了人的本质之谜,他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关注的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强调从社会关系出发去把握变化着的人的本质,为人们认识人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人的本质是指人之为人,区别其他动物本质的规定。人的本质包括人的实践本质和社会本质,其中实践本质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之处。
问题四: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们互相交往的产物。如何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大学生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曾令辉老师强调,个人与社会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认识和处理人生问题的重要着眼点和出发点。社会利益体现了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保障着个人利益的实现。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只有在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我的发展。曾令辉老师的言语,启迪着我们,作为大学生在思考人生问题的同时,应该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社会的发展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在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成长进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经过这有趣的三节课的学习,同学们都对人的本质是什么有了正确的认识,更加深刻认识到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认识和处理人生问题的重要着眼点和出发点。希望同学们今后遇到困难迷茫时,能想起课上曾老师的教诲,学会科学地看待人生的根本问题。
(图文:亓琦蓉、庞施颖、黄思颖、张洁茵、李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