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六章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点

 

一、基本概念:

1.法律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遵守(守法)等环节。

3.法律的制定

法律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4.法律执行

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成为行政执法。

5.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6.法律遵守

    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驶权力或权利以及履行职责或义务的活动。

7.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8.法治

法治就是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规范行为,是对人治的否定。

9.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11.依法治国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它强调对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12.以德治国

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国就是通过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

13.法治思维

法律思维方式是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14.正当程序

只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办案,处理结果才可能公正并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程序的正当,表现在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方面。

15.法律至上

法律至上是指在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法律至上要求宗教规范、道德规范、团体规范和行业规范等都不得超越法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规范相抵触。

16.权利制约

权利制约是指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收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

17.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公平分配和占有。

18.权力保障

权力保障主要是指对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具体包括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障和司法保障。

19.法律权威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

20.法律权利

法律权利是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

21.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

22.普通权利

普通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如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

23.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

24.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经济、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

25.财产权利

财产权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通过劳动或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

26.社会经济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要求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加强社会建设,提供社会服务,以促进公民的自由和幸福,保障公民过上健康而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

27.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具体内容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举行或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等。

28.文化教育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按照宪法的规定在文化和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29.法律义务

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相对应,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对他人的责任。

30.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主要包括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二、知识要点: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1.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法律的本质。(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阶级性 )。在阶级社会中,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非个别意志也非个别意志简单相加。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部分非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2)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物质制约性)。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在一个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性质和内容的法律。

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2.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1.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指法律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遵守(守法)等环节。法律的制定是国家对权利和义务,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法律的遵守、执行、适用是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和义务。

(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1.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十一个坚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战略地位、工作布局、主要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

关于政治方向,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依靠谁、走什么道路等大是大非问题,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前进方向;关于战略      地位,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深刻揭示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关于工作布局,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如何谋篇布局的问题,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和基本思路;关于主要任务,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如何突破的问题,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战略安排;关于重大关系,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如何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德治与法治等重大问题,揭示法治中国建设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关于重要保障,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什么保障的问题,指明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才支撑和“关键少数”。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作出了独创性、原创性、集成性贡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

2.正确理解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执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

(2)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设是基础工程。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3.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学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统筹推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科学立法,要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为目标,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机制体制,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追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权利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全民守法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4.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原因

(1)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结论。

(2)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

(3)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

5.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之中,保障人民的广泛参与。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种方式,如车之两轮或鸟之两翼,忽视其中任何一个,都将难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6)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既要突出法治道路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要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探索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经验,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又要学习和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不搞全盘西化和全面移植。

  

6.中国特色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国家根据现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将其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其中,实体法律部门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律部门包括诉讼法和非诉讼程序法。诉讼法是规范国家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仲裁机构或者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

7.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1)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保障。(2)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3)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1)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2)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3)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4)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5)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维护宪法权威

1.我国宪法地位

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宪法至上地位主要体现在其特有的作用、效力和内容等方面。

(1)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我国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3)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4)宪法是实现国家认同、凝聚社会共识、促进个人发展的基本准则,是维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凝聚力的根本纽带。

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包括:(1)党的领导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2)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3)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指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自由、平等权利。(4)法治原则。法治是和人治相对的,是对人治的否定。(5)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

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是形成和表现国家意志的方式,或者说是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体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包括: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主导力量;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

4.完善宪法监督

宪法的力量不仅因其地位崇高,更源于其有效的监督。宪法实施以来,我国不断探索并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1)健全人大工作机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宪法赋予的宪法监督职责,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2)健全宪法解释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规定行驶宪法解释权,依照宪法精神对宪法规定的内容、含义和界限作出解释。(3)健全备案审查机制,将所有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各类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4)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我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就是由有关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可能存在违反宪法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机关履行宪法职责的行为进行审查,并对违反宪法的问题予以纠正。

(四)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法治思维的含义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 导,蕴含着公平、正义、自由、民主、人权 等人类社会的美好价值,是一种正当性思维。(2)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3)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最可靠的逻辑思维。(4)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2.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包括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等五个方面。

3.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的途径

新时代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关系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总体水平,关系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提升法治素养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需要。大学生要尊重法律权威、学习法律知识、养成守法习惯、提高用法能力,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1)尊重法律权威,就要信仰法律,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就要遵守法律,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就要服从法律,拥护法律的规定,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服从依法进行的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要维护法律,争当法律权威的守望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具有良知的护法者。(2)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提升法治素养的前提。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原则方面的知识,大学生除了从书本上获取法律知识、还可以通过收听收看法治广播电视节目、阅读法律类报纸杂志,尤其是运用新媒体等途径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是学习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加深个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脱离了生动的实践,法治素养就成了空中楼阁。途径有参与立法讨论、旁听司法审判、参与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辩论等方式,增长法律知识,锻炼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3)养成守法习惯,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增强规则意识,守住法律底线;(4)提高用法能力,学法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通过运用法律,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心。积极维护自身权利,维护社会利益。要遵法守规、遇事找法、善于用法,做新时代的守法人、护法人。

4.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1)尊重发表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2)尊重法律权威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要。(3)尊重法律权威是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4)尊重法律权威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

5.法律权利的特征

(1)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2)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3)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4)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6.人权与法律权利的关系

人权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和来源,法律权利是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法律权利只有符合人权保障的精神和要求,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人权只有上升为法律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尊重和保障。

7.法律义务的特征

(1)法律义务是历史的。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障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2)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安全形势等因素,会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影响。(3)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法律义务必须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设定,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对公民违法设定法律义务。坚持义务法定,是法治国家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方面。(4)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法律义务可能因一些情形的出现而转化、派生或消灭。公民和社会组织承担的法律义务,在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一些特殊情形的出现而出现转化、派生或免除。

8.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1)辩证统一。首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其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最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2)一律平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首先.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原则,这里的平等讲的就是权利和义务平等。再次,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平等实现,要求权利人只能按照权利的内容行使权利,不能“得理不饶人”,向义务人提出过分要求。同样,义务人必须满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变相或部分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3)互利互赢。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一致的情况下,在实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人人平等的制度中,一个人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9.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政治权利与义务。(1)选举权利与义务。(2)表达权利与义务。(3)民主管理权利与义务。(4)监督权利与义务。

2.人身权利与义务。(1)生命健康权利与义务;(2)人身自由权利与义务。(3)人格尊严权利与义务。(4)住宅安全权利与义务。(5)通信自由权利与义务。

3.财产权利与义务。(1)私有财产权利与义务。(2)继承权利与义务。

4.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1)劳动权利与义务。(2)休息权利与义务。(3)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4)物质帮助权利与义务。

5.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1)宗教信仰权利与义务。(2)文化教育权利与义务。

10.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要求、意义、途径和内容

1.依法行使权利的基本要求。(1)符合权利行使的目的。(2)符合权利行使的限度。(3)符合权利行使的方式。(4)符合权利行使的程序。

2.依法救济权利的途径。(1)司法救济。(2)行政救济。(3)政治救济和社会救济。(4)自力救济。

3.尊重他人权利的重要意义。(1)尊重他人权利是公民权利意识的重要内容。(2)尊重他人权利既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一项道德义务。(3)不尊重他人权利,就会丧失自己的权利。

4.依法履行义务的主要内容。(1)维护国家统一与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