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科学发展观

一、基本概念

1、科学发展观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2、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以人为本的“人”,是指人民群众,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人民在内的中国最广大人民;“本”,就是根本,就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3、全面协调可持续

全面协调可持续中的“全面”是指发展要有全面性、整体性,不仅经济发展,而且各个方面都要发展;“协调”是指发展要有协调性、均衡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发展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可持续”是指发展要有持久性、连续性,不仅当前要发展,而且要保证长远发展。



二、知识要点

(一)科学发展观的形成

1.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条件

(1)科学发展观是在深刻把握我国基本国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2)科学发展观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3)科学发展观是在深刻分析国际形势、顺应世界发展趋势、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2.科学发展观的形成过程

科学发展观在抗击非典疫情和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逐步形成。

(1)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这是我们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

(2)2004年3月,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科学发展观提出的背景、意义,明确界定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并对如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标志着科学发展观的形成。

(3)2006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一五”时期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这时到党的十七大召开,与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相应,科学发展观也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

(4)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走向成熟。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定位、理论依据、理论内涵作了全面阐述。

   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概念,把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把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写入党章,成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主要内容

1.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立场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对科学发展观的集中概括。

(1)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2)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

(3)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4)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

2.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

(1) 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3)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4)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 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6) 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接续发展

2.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